[選舉]開票前需要公布投票總人數嗎?
by chatgpt
台灣某些選舉時,公民團體抗議「為什麼開票前沒有先公布投票總人數,可能影響公正」,甚至揚言提告。其實這個爭點蠻常出現,可以拆成幾點:
1. 法律規定是什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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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與《公投法》,投票結束(下午四點)後,主任管理員必須清點投票人數(依投票名冊劃記數統計),並製作紀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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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數字就是「投票總人數」,會交給選務單位,通常也會在開票時張貼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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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現行制度並沒有「禁止」公布,反而規定必須要清點與記錄。
2. 為什麼不是「投票還在進行時」就公布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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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這樣會影響投票意向,例如如果看到「投票率偏低」,可能會有人臨時動員;如果「投票率偏高」,也可能會有人覺得「不用再去投了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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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中選會的慣例是:投票截止後再公布總人數,這樣既透明,也不影響投票自由。
3. 公民團體抗議的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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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團體覺得「應該在開票前先統一對外公布總人數」,否則容易出現「一邊開票、一邊才說人數」的爭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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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擔心:如果開票票數一度超過預估人數,會引起質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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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他們主張:應該在正式開票前,由中選會全國統一公告投票總人數,才算是完全透明。
1. 正常規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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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票時間到下午 4 點截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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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只要 4 點前排隊的人,全部都還能投(這是明文規定,保障選舉權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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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有些大投票所,可能到 4 點半甚至 5 點才真正「投完」。
2. 為什麼不能馬上公布總人數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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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 4 點鐘聲一響,還有人在排隊時,投票總人數還在變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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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這時候就急著「公布一個總人數」,等會兒還有選民進去投,就會產生「前後數字不符」的爭議,反而更容易被質疑作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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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必須等所有人投完,工作人員清點完名冊,才會有真正的「投票總人數」。
3. 公民團體抗議的性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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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他們「不知道這個流程」,就會誤會成「選務單位故意拖延、不透明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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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如果他們明知道流程,還故意在 4 點喊「為什麼不公布!」,那其實就是政治操作、製造不信任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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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句話說,他們不是不知道,而是「拿制度的時差來放大成疑點」。
4. 結論
所以你說的沒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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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點時還有人在排隊投票 → 總人數還沒定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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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時候要求「立刻公布總人數」根本不可能做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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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些抗議大概率就是「故意鬧」或「帶風向」,並非真正的程序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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