銀行員基本知識三、存單存款業務
三、存單存款業務
1. 說明定期性存單與活期性存款之性質與特質。
(1) 存單性質之存款:
屬定期性存款,依約定之期間一次存入、期滿一次支取(常見為12個月、24個月等)。
持有方式可分為:
記名式(轉讓受限制)
不記名式(可轉讓)
本金與利息於期滿時一次支付。
(2) 存單性質與活期性存款比較:
活期存款為可隨時提領,且利息按月或每半年計息,利率較低;
定期存單則需依約定期間存滿方可提領,利率較高。
2. 存單若於到期日前為休假日而提前支取時,其利息如何計算?
答:分為兩種情形:
(1) 若到期日為例假日、國定假日,可延至下一工作日支取,仍可領取原約定利息;
(2) 若提前於非到期日支取,視為「提前解約」,依銀行規定給予「提前解約利率」辦理。
3. 何謂 NCD(可轉讓定期存單)?
答:
係金融機構依資金運用與短期市場調度之需求所設計,具備可轉讓性質的定期存單。
屬短期信用工具,並可於次級市場流通。
4. 可轉讓定期存單是否可換發存款證明?請說明。
答:
不可換發存款證明,因為具轉讓性質,且為不特定人持有。
若有需要,持有人仍可向銀行提供保管戶或交易紀錄為佐證用途。
5. 如需選擇固定利率定存,申請定存時應改為哪種利率?
答:
若想申請固定利率,應在申辦時聲明為固定利率。
否則,銀行將依申辦當時的公告利率為計息依據。
6. 本行調整儲蓄,其利率可改儲嗎?
答:
不可以,存入定期存款時所約定的利率已固定,若中間銀行利率調整,不影響原存款利率。
存滿到期後,可依新公告利率重新定存。
7. 定期儲蓄存款被提前解約,其息息如何計算?
答:
提前解約的定期儲蓄,會改按最近一次「存期內」利率的 8 折計息。
例如:原存 2 年,存滿 1 年 3 個月即提前解約 → 改用「1 年期利率 × 0.8」計算利息。
若提前期間不到一個月,則不予計息。
8. 高齡基本存款定期存款中途解約如何計息?
答:
本行高齡優惠定存,存滿滿1個月但未到期:
若期滿 1 個月不滿 3 個月,按「3 個月期利率 × 0.8」;
依照實際存期,以「最近期數利率 × 0.8」計息。
若未滿 1 個月則不計息。
9. 說明 NCD(可轉讓定期存單)的特性:
答:
可自由轉讓,不記名;
存期為 1 個月至 1 年;
不適用提解款,不得提前解約或付息;
利息於到期時支付;
無自動續存,亦無失效重簽;
由發行銀行自訂發行額度;
所得稅說明:
NCD 利息須申報所得稅;
居住者稅率:10%(綜合所得);
非居住者:20% 稅率,或可選擇15% 單一稅率(免併計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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